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中市教資字第1110086020號函
一、依據本市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111年9月份例行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辦理。
二、審酌線上教學實務所需,學生帳號名稱倘包含班級與座號等資訊,有利於教師增進班級經營效能,爰決定調整學生帳號名稱顯示格式,將包含其班級與座號,而調整前後顯示格式如下:
(一)現行格式:某校5年2班1號學生王小明,其學生帳號名稱為「王小明」。
(二)調整後格式:某校5年2班1號學生王小明,其學生帳號名稱為「50201王小明」。
三、鑒於本市學生人數眾多,評估本案ST學習帳號調整格式作業需時至多10日,爰訂於111年10月11日(星期二)至111年10月20日(星期四)期間辦理。若提早完成或延長處理時間,將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本案辦理期間仍可持續使用學習帳號,且原有功能不受影響;若發現學生帳號名稱改變,尚非遭遇帳號盜用情形,請親師生諒察。
五、倘有其他疑義,請洽資網中心系統發展組,電話:04-23952340分機140至142。